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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蠢问题

LOSSES

真正的好奇心会带来开放性的询问,而不是让被问者承担自证的责任,更不是带着「你应该、不应该」的框架去质疑。

2025 年 6 月 14 日,正在我日常摸鱼的时候,突然从某个群里冲出来了一条古怪的问题:「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下老师,你说你有 ADHD,但为什么你的文章里会有大量案例或者比喻性说明?」

我看到这没头没脑的问题感到非常讶异。为什么这两段内容中间会用「但是」连接?我从这个问题的逻辑中嗅到了一丝冒犯和歧视,甚至开始有些愠怒。但我受过的教育和学术训练还是推动我尝试理解这个问题。

「这两件事情为什么能构成一个转折逻辑?」我直接问道。

对方开始补充解释:「如果 ADHD 会造成部分阅读障碍的话,那么文章的长度和表现方式应该也会影响当事人的接受度?」

「所以你为什么会得出 ADHD 患者不会用案例和比喻的逻辑?」这个预设从何而来?「I don’t get it」我觉得自己正在被推入一个自证陷阱当中。

「不是,是为什么篇幅会松散而偏长。」对方又开始转移话题,「这更多地和一个人怎么认识世界、怎么表达世界有关?」

我能够感受到自己正在被歧视、开始觉得愤怒。我开始感受到这个人在用一种看似礼貌的方式,质疑我作为一个有 ADHD 的人不应该写出这样的文章。我感觉自己正在经受某种审查,对方要求为自己的存在方式做出解释。

我深吸一口气,做出了一些直白的回应。我指出了他问题在逻辑上的根本缺陷,这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情,强行拧在一起没有任何妥适可言。我告诉他,作为一名从学术圈出来的人,「把事情讲清楚」可以说是基本功中的基本功,况且我还有 LLM 可以帮忙修正思路,ADHD 并不构成撰写文章的阻碍。

但对方显然没有停止的意思:「你在一些文章中提到自己以前阅读长篇非文学类文本的时候会感到难受,但是你自己写非文学类文本时篇幅往往很长。」

我的耐心开始消磨。「这两件事情有什么冲突么?」我甚至写了一本书,书不是比文章还长?

此时群里有人开始注意到这个对话的荒谬性。有人提醒道:「阅读的注意力集中和书写的注意力集中,这两者之间有必然关系吗?」

「I don’t get your point. What’s the point?」我再次问道,希望对方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对方继续纠缠:「可以说没有。有的作者会对位思考,认为自己如果阅读太长的文章吃力,那么自己写的文章也不应该太长。」

此时问题的核心主旨昭然若揭——这个人在用自己的写作哲学来「审判」我的创作方式。「你在想当然,」我回应,「没有这种『应该』。为了让 ADHD 的读者读得下去我会优化排版,但我不会为了迁就 ADHD 读者就写出不明不白的文字。」

对方还在继续:「如果一个 point 太长,我会选择拆分成若干个能表达一部分情形的 subsection。」

这种居高临下的「指导」,这种将自己的偏见包装成关怀的做法,让我感到深深的被冒犯。

「Go ahead and read the ‘correct’ article you think,」我觉得继续这种对话毫无意义,准备关掉窗口。

而对方似乎还想继续:「那我也不会只阅读我认为『正确』的书,我也好奇其他表达系统。」

我已经不想再回应了。


我得说,四年的师范训练让我对一件事情有信仰:「没有蠢问题」,但是这个信仰开始松动了,一个在底层就逻辑不通、且充满歧视的问题究竟是不是蠢问题。我觉得至少当下,它应当被纳入我内心中的「蠢问题」标准目录中。

整个提问的起点本身就包含了一个隐藏的、贬低和歧视性的预设:「ADHD 患者不应该或不能够写出结构复杂、篇幅较长的文章。」 那个「但是」将 ADHD 与清晰、详尽的写作能力对立起来,这毫无疑问是一种基于刻板印象的偏见。

如果我们继续梳理整个对话的逻辑链条:你有 ADHD、ADHD 会影响阅读、所以你「应该」写短文章,用简单的表达方式、你没有这样做,所以需要解释。对方甚至开始就如何写作开始「说教」,并开始定义什么是「正确」的表达方式。

但是,你我应当有共识,阅读困难不等于写作困难,个人的神经特点不应该成为创作风格的束缚,表达亦不需要「资格」。任何人都不应当用「好奇」和「请教」的包装,框定出来一个自证陷阱,要求他人为自己的存在方式做出解释。

It made me angry, made me s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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